外来人员办理暂住登记、暂住证
导语 外来人员办理暂住登记、暂住证信息内容如下:
事项名称: | 办理外来人员暂住登记、暂住证 | ||
受理部门: | 暂住地公安派出所 | ||
服务范围: |
根据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,户口不在本市区的培训、务工、投亲靠友人员需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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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办单位: | |||
设立依据: |
《陕西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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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材料: |
1、 携带暂住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。当地乡政府及派出所开具的务工证明(须有身份证号码)。
2、携带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三张; 3、按规定填写暂住人口资料卡; 属已婚育龄公民的,还应当提供户籍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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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程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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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依据和标准: | 收取工本费五元。 | ||
承诺时限: | 事项类型: | ||
类 别: | 联系电话: | ||
联 系 人: | 办理地址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