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来人员办理暂住登记、暂住证

导语 外来人员办理暂住登记、暂住证信息内容如下:

事项名称: 办理外来人员暂住登记、暂住证
受理部门: 暂住地公安派出所
服务范围:
根据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,户口不在本市区的培训、务工、投亲靠友人员需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
联办单位:
设立依据:
《陕西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》
申报材料:
1、 携带暂住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。当地乡政府及派出所开具的务工证明(须有身份证号码)。   
2、携带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三张;     
3、按规定填写暂住人口资料卡;     
属已婚育龄公民的,还应当提供户籍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》 。
办理程序:
收费依据和标准: 收取工本费五元。
承诺时限: 事项类型:
类 别: 联系电话:
联 系 人: 办理地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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