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业单位开业登记

导语 如何办理开业登记,营业开业登记需要什么办理资料,办理流程又是怎么样的呢?

  事项名称 营业单位开业登记

  受理机构 市、县(区)工商局注册分局

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8:30至12:00;下午2:00至5:30

  服务流程

  应提交的基本资料  1、《营业单位开业登记申请书》(主管部门(出资人)盖章);

  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主管部门(出资人)盖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

 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、权限、授权期限。

  3、《资金数额证明》(主管部门(出资人)盖章);

  4、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(主管部门(出资人)出具,加盖公章);

  5、主管部门(出资人)主体资格证明;

  6、营业单位经营范围涉及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,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;

  7、营业单位地址的使用证明;

  8、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营业单位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。

  办事处理流程  受理——审查——核准——发照

  办理时限  受理后5个工作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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